校准/检测分包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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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校准/检测分包方进行评审,选择合格分包方的各项控制活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校准/检测工作的分包全过程。

3职责

    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质量室与相关检测室具体执行。

4程序

4.1检测室根据我所校准/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需分包的工作及分包方,拟定《校准/检测分包协议书》。

4.2根据分包工作的要求,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a.分包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状况;

    b. 环境条件;

    c. 人员素质;   

    d.质量管理体系;

    e.  检测或()校准能力的验证(必要时)

4.3技术负责人根据分包方评审结果,将拟分包的项目和分包实验室报所长批准后签发《校准/检测分包协议书》。

4.4质量室将分包评审结果记录于《校准/检测分包评审表》。

4.5实验室在进行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时,应通知客户,适当时应书面通知并得到该客户的准许。

4.6由分包方完成的工作,实验室应在原始记录中予以说明,并将分包方提供的数据记录连同原始记录一同存档。

4.7为客户出具的证书或报告应注明分包项目。

4.8质量室对分包方的工作质量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在内审时一并进行。

4.9《校准/检测分包协议书》、《校准/检测分包评审表》、《校准/检测分包情况登记表》由质量室负责归档。

5相关文件

5.1 《结果报告程序》

5.2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

6质量记录

6.1 《校准/检测分包方评审表》

6.2 《校准/检测分包协议》

6.3 《校准/检测分包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