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
编号:QsP0401—200l
章节:第一篇第四章
版本:第三版
修改:第0次修改
1目的
对客户的要求及校准/检测的标书、合同(协议)进行评审的过程,以及评
价是否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所做出的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我所对所有客户校准/检测工作的标书或合同(协议)的评审及与客
户的沟通。
3职责 。
业务部负责校准客户的相关评审,并负责与客户沟通。
质量部负责检测客户的相关评审,并负责与客户沟通。
4程序
4.1业务部和质量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接待和了解客户的需求,并根据客
户需提供的期望和要求等填写在《校准/检测合同书》,并形成文件。
4.2合同内容应包括:校准/检测方法、工作范围、服务形式、技术规范、价格
等。
4.3对客户的书面要求及合同的评审,由业务部或质量部组织。
4.4评审内容应包括:
a.客户的要求是否明确;
b.技术能力和资源是否满足要求;
c.校准/检测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d.是否需要分包,分包方是否为客户接受;
e.商定校准/检测时间、费用等相关事宜。
4.5通过评审的合同,由业务部和质量部与客户签订。
4.6对于校准/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日常校准/检测项目,由相应的样品接收人员进
行评审,并签字认可。
4.7对于校准/检测能力表范围内的日常现场校准/检测项目的评审,由相应的检
测室负责确认,并签字认可。
4.8对于新的、复杂或先进的校准/检测项目的评审执行《新项目评审程序》。
4.9对于分包项目的评审,执行《校准/检测分包程序》。
4.10对于周期校准/检测项目,如客户要求不变,只须初次进行评审,并作好记
录。
4.11在评审过程中,如客户的要求与合同之间有差异时,业务部或质量部要与
客户及时沟通,并在校准/检测工作实施之前得到解决。
4.1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需对合同进行修改应按上述程序重新进行评审。并将
修改的内容及时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包括客户。
4.13《校准/检测合同书》可采用经双方确认同意的其他书面形式。
4.1 4业务部和质量部负责保存《校准/检测合同书》及传真、电话记录等相关文
件。
5相关文件
5.1《新项目评审程序》
5.2《校准/检测分包程序》
5.3《校准/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6质量记录
6.1 《校准/检测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