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与河流健康的相互关系
水利工程与河流健康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河流的关系的具体体现,人与河流的关系是人类社会长期共存的基本关系,同时人与河流的矛盾又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矛盾。长期以来,人在与河流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历史过程中,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解决人类生存问题为主的实践阶段。在该阶段中,人是以适应河流的自然状况为主;第二阶段是以建设水工程为主的实践阶段,该阶段以人改造和利用河流系统中的资源及环境为主。在这一时期,人的实践能力大为提高,表现出河流系统中局部地改善了人的生存和社会发展所必须的条件。但也就是在这一时期,河流系统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困境。主要是由于人的实践已达到对河流系统的控制,并将这样的控制作为人和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基础,使许多河流的下游逐渐干涸;水土流失;河流受到污染;绵延不断的大堤切断了河流与滩地、湖泊的联系;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等;这都是由于人类不适当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强度所致。第三阶段是以河流的资源优化配量为主要手段,实现河流与人和社会及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人与河流的关系以改造和适应相结合。
河流的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人对河流的依赖是发展变化的。河流系统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又因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水平而改变,其影响程度各不相同,人的实践也在不断改变对河流系统的依赖方式,使河流系统的演进向符合人的需求和意志的方向转化。通过兴建大量的水利工程以便占有或驯服不利人实践方面的自然力,满足人们对于供水、防洪、灌溉、发电、航运、渔业及旅游等需求,对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作用巨大。对保护河流生态环境也具有积极作用,使其免受一些侵害。如通过调节水量丰枯,抵御洪涝灾害对生态系统的冲击,调节生态用水,改善干旱与半干旱地区生态状况等。但水利工程在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往往对生态系统产生各种影响,有的甚至是持续而深远的影响。人类为自身的安全和经济利益,在疏导河流、整治河道,筑坝壅水等方面,不仅明显地改变着地形地貌,影响着局部气候,同时也大幅度地改变着河流自身的形态,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河流形态多样性。造成河流形态的均一化和非连续化,其结果将导致水域生物群落多样性的降低,使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带来征地移民等社会问题。而人们往往只看到水利工程在供水、灌溉、发电等方面给其带来的直接、有形的利益,却忽视了水域生态系统为人类带来的利益,更难于看到因水利工程改变河流形态的多样性,对人类的利益造成的长远的隐形的损害。一旦使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不仅大自然无偿提供给我们的服务功能将下降或丧失,甚至会遭到大自然的强烈报复。但我们既不能因为水利工程会带来不利影响而因噎废食,停止对河流的治理开发,也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掩盖矛盾,回避问题,任其自然,留下隐患,埋下祸根。要树立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水利工程的生态影响问题,重新审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河流系统,正确认识人类的自身行为、后果及影响的相关因素,从河流系统的综合性整体性出发,不仅要考虑河流系统中各自然要素、社会经济要素之间的联系,而且还要考虑上中下游、支流各地区间的相互制约和影响,分析河流系统中不同要素在空间上的分布及联系等方面的差异性,遵循“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原则,
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周全设计,精心施工,坚持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把侧重工程措施转变为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以及依靠河流自净和自然修复并举,加强科学管理,改进和完善水利工程的规划和设计技术。使水利工程在满足人们对水的种种需求的同时,还能兼顾维持生态系统健康性的需求,既要具有直接功效的供水、防洪、发电、航运工程,还要有利于生态系统健康与稳定的生态工程,改变和调整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技术手段,学习运用与自然河流变化(周期循环)融为一体的方法和措施,探索人类社会与自然系统的协同进化规律,促进水利工程对生态的正面影响得以充分彰显,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尊重河流,善待河流,保护河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持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水利工程对河流健康的影响
水利工程包括防洪、农田水利、水力发电、航运、跨流域调水、城乡供水、海岸防护、围海工程和滩涂利用等工程。兴建水利工程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一种实践活动,是人类通过工程手段对自然界的水进行控制、调节、治理。兴建水利工程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和免除水旱灾害、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水利工程在防洪、灌溉、供水和发电等方面起重要作用的同时,其建设和运行对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产生多种影响,
2.1水利工程的正面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类对水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在众多的河流上都修建了水利工程来调节水量、开发利用水资源。满足人们供水、防洪、灌溉、发电、航运、渔业及旅游等需求,效益是十分显著和直接的。对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推动作用,在生态建设方面也同样具有积极作用,通过调节水量丰枯,抵御洪涝灾害对生态系统的冲击,改善干旱与半干旱地区生态状况以及调节生态用水、维护河流健康。
2.1.1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河流水量调节能力,保持足够的河流动力
现代化的水利工程体系是支撑水资源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的基础,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加之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不断提高,加剧了水资源供求矛盾。通过合理布局和兴建水库等水利工程,可将控制洪水与开发利用水资源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空间和时间上平衡水资源的分配,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合理分布承受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和享受水资源带来的效益,节约了水资源,实现了水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可适当调节造床作用较弱的洪水,稳定造床作用较强的中等流量过程,保持足够的河流动力,使河流在被引用部分水量后仍能保持有较强的造床作用,提高河道输沙过洪能力。2002年至2005年黄委连续进行了四次调水调沙,已使3亿多吨泥沙冲入大海,黄河下游河道主河槽得到全面冲刷,槽底高程平均下降1米,最小过流能力从实施前的1800立方米每秒提高到3500立方米每秒,有效地改善了河道形态,减少了河道泥沙淤积。使河道的基本功能逐步得以恢复。因此,无论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江河治理需要,还是从河流演变规律出发,兴建综合利用水库等水利工程都是科学、合理和可行的。因此,应根据流域规划,进一步完善流域水资源调控体系,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水资源,提高水量调节能力,保证河流基本的生态需水量,维护河流生态平衡。
2.1.2提高河道调蓄能力,实现洪水资源化,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河流是宣泄洪水的通道,是蓄泄洪水的调节过程,河流缺乏调蓄洪水的空间就无法有效调控洪水,也就会发生洪水灾害。而河道、湖泊是天然的调蓄洪水场所,水库、蓄滞洪区是人工的调蓄洪水场所。一条河流如果发生调蓄空间失衡,那么河流的健康也会出现问题。如果这些空间的容积能够与河流来洪量维持相对平衡,也就能有效地控制洪水,保持河流基本稳定,确保江河防洪安全。而原始的河流,存在众多的湖泊和广阔的河谷漫滩及其沼泽,虽然具有充分的调蓄空间,但洪水呈肆无忌惮地自由漫溢的原始状态,给人类带来过沉重的灾难。人们只能避水而生,缺乏足够的生存空间。为此,人们不断进行河流治理开发,通过设置蓄滞洪区、兴建堤防、水库等工程,以维持调蓄空间的相对平衡,有效地处理人与洪水的矛盾,协调经济发展与防洪减灾的关系,提高防洪抗旱能力,通过水库调节,蓄洪抗旱,丰蓄枯用,适时蓄水保水,削减洪峰,合理利用雨洪资源,争取防洪抗旱主动,减少水旱灾害损失。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1.3有利于防止河道断流,排解水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
通过兴建水库等水利工程,并进行科学调度,可有效防止河道断流,稀释污染水体,增加水环境容量,减轻河道水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同时,水电工程为人们提供了清洁能源,也减轻了能源污染。1972年到1998年,由于不利的来水来沙条件和过度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使黄河下游先后有21年出现断流,特别是1997年黄河断流达226天,断流河段长704公里。自1998年国家授权黄河水利委员会实施黄河水量统一调度管理以来,通过水库的合理调度运用等措施,有效地化解了一次又一次的断流危机,已实现了黄河连续7年不断流。
黄河自2002年以来的五次调水调沙,也为湿地生态恢复提供了有利的水量条件,使黄河入海口形成了大面积的水面、湿地,有效的缓解了由于海水侵蚀入海口湿地减少的现象。湿地总面积增加到了20万公顷。生物多样性资源日益丰富,生态向多样化、稳定性方向发展。
2.1.4有利于统筹协调和充分发挥河流的各种服务功能
通过兴建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不仅可以改善河道的自然功能,而且还能有效地发挥江河湖库的社会经济功能,合理调配水资源,统筹解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提高江河湖库的防洪、发电、灌溉、航运、生态景观旅游、养殖种植、供水等综合效益,消除水荒,化解水危机,保持社会稳定,保障水安全,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2002年以来,黄委利用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等水库联合优化调度,进行调水调沙,在确保黄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保证了沿黄工农业用水,兼顾了水库的发电效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2水利工程的负面影响
水利工程在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往往对生态系统产生各种影响,有的甚至是持续而深远的影响。人类为自身的安全和经济利益,在疏导河流、整治河道,筑坝壅水等方面,不仅明显地改变了流域的地形地貌、河流的自然形态和水文泥沙的天然过程,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河流形态多样性,造成河流形态的均一化和非连续化,其结果将导致水域生物群落多样性的降低,使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带来征地移民等社会问题。并直接影响了局部气候,导致新的河床冲淤变化,水库泥沙淤积,河道萎缩,滩地、湿地与河口三角洲的消长演变,以及河流水生态系统的失衡等等。
2.2.1对河流形态的影响。
水库拦蓄影响了河道行水,以至不能满足河槽相对稳定的最低要求,造成下游河道萎缩,降低了行洪能力,
河流中的大坝会对下游产生很多影响,可引起河床形态发生变化,影响三角洲的形成等。
2.2.2对气候的影响
修建大、中型水库及灌溉工程后,原先的陆地变成了水体或湿地,使局部地表空气变得较湿润,水库(特别是巨型、大型水库)蓄水后会对周围局部地区的温度、湿度以及降雨、风、雾等产生不同程度的改变。昼夜温差缩小,极端最高气温下降,极端最低气温升高;水库蓄水会使原水域面积增大,蒸发量也随之增大,致使周围地区湿度及降雨量增大;一般来说,风速也会有所提高,雾天增多。
2.2.3对水文的影响
水库修建后改变了下游河道的流量过程,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水库不仅存蓄了汛期洪水,而且还截流了非汛期的基流,往往会使其上游河道水位上升,泥沙不断淤积,过流能力下降,两岸地下水位也随之抬高,从而造成两岸农田次生盐碱化。使下游河道水位大幅度下降甚至断流,并引起周围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带来一系列的环境生态问题:下游天然湖泊或池塘断绝水的来源而干涸;下游地区的地下水位下降;入海口因河水流量减少引起河口淤积,造成海水倒灌;因河流流量减少,使得河流自净能力降低;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多在电力系统中担任峰荷,下泄流量的日变化幅度较大,致使下游河道水位变化较大,对航运、灌溉引水位和养鱼等均有较大影响;当水库下游河道水位大幅度下降以至断流时,势必造成水质的恶化。
2.2.4对水体的影响
河流中原本流动的水在水库里停滞后便会发生一些变化。水库水温有可能升高,
影响河流中污染物的迁移、扩散和转化,从而导致纳污能力的降低,水质可能变差,特别是水库的沟汊中容易发生水污染,如水华现象的出现;水库蓄水后,随着水面的扩大,蒸发量的增加,水汽、水雾就会增多,等等。
2.2.5对土壤地质的影响
水利工程的修建扰动了大自然的平衡,水库调蓄,对库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地质构造等产生影响,可能会触发地震、库岸滑塌、水库渗漏等不良地质灾害。随着库水位的上升,两岸地下水位也相应上升,因而出现浸没、湿陷、塌井、沼泽化、盐渍化等;同时也造成库水向库外渗漏,使库外某些地区的水文地质状况发生改变。
2.2.6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河流是物质、能量流动的通道,同时也是生物迁徙的通道,水库淹没使得生物栖息环境由激流、浅水环境变为深水、静水环境,对于适于浅水、激流环境的水生生物会产生不利影响;使淹没线以下的陆生动物往更高海拔迁移,与当地居民争夺生存空间,造成一些种群消亡,居民生存环境恶化;径流的变化,特别是下游水文形势的变化,会影响到生物栖息地,对生物资源与生物多样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清水下泄对下游河道的冲刷,使下游生长的鱼类的生存环境改变,影响这些鱼类的生存)。大坝的阻隔作用对珍惜洄游性鱼类产生的影响,隔断了某些逆流产卵的鱼类的洄游通道,影响这些鱼的繁殖,如果不设过鱼通道(如鱼道、鱼梯、能过鱼的水轮机等)等会直接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等等。
水利工程可能割裂河流、湿地一体的环境结构,其结果是洪泛湿地生态系统的栖息地多样化格局被破坏,各类野生生物的生境被大量压缩,食物链中断,导致生态平衡失调,生物多样性和生物生产力下降以及自然灾害上升等现象的发生。
2.2.7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水资源工程一般土石方工程最大,施工范围广,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气、噪声、土石渣等都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大坝等水工建筑物的施工需要进行土石料的开采,道路、房屋的修建,坝基的开挖,施工弃渣的堆放,这些都会破坏原有地貌和植被,产生新的滑坡、泥石流。此外,施工产生的废水、油污,生活污水,生产生活的烟尘、粉尘、固体废弃物等会进一步污染施工区附近的土壤、空气和水质。
2.2.8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由于水库的修建,环境的改变,造成一些疾病会通过动物传播给人类。例如钉螺会传播血吸虫病,蚊虫会传播疟疾,水库的蓄水有利于这些疾病载体的生长繁育,使疾病传播速度加快和可能性增大。
2.2.9对移民的影响
水利工程建设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域,造成大量移民,我国是水库移民大国,曾经在80000多座水库中淹没耕地3000多万亩,迁出1000余万人,三峡水库将淹没陆地面积632
km2 ,移民总数超过110 万人。
2.2.10对文物景观的影响
水库库区淹没后可能对文物和景观带来影响,水库蓄水淹没原始森林,涵洞引水使河床干涸,大规模工程建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新建城镇和道路系统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分割与侵占,都会造成原始生态系统的改变,威胁多样生物的生存,加剧了物种的灭绝。
2.3水利工程出现生态问题的主要原因
水利工程对生态的影响是难免的,产生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最主要的有三方面:
一是工程自身的缺陷。水利工程技术本身所固有的特点是一些生态问题产生的根源,工程的存在往往就意味着某些生态问题的存在。
二是人类认识水平的局限。人类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它对水利工程可能产生的一些生态问题认识不足或考虑不充分。
三是制度缺失。尽管人们对一些水利工程的生态问题有所认识,并采取相应措施去消除这些生态问题。但是,由于重视程度不够或制度安排不当,导致了这些生态问题的加剧。
3、强化水利工程,维护河流健康的对策和措施
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实现合理配置,满足防洪、电力供应等方面的要求,仍然需要修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因此,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在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中正确处理河流生态健康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复杂关系,严格按自然经济规律办事,规范人类活动,在防止水对人的侵害的同时,更要注意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使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与河流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相协调,河流生态系统修复项目的目标和规模也要与流域或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使河流生态修复与防洪、河道整治、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整治、城市景观建设、旅游资源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工程相结合,在重视生活、生产用水的同时,注重生态用水。要运用技术、经济、行政、法律、社会等各种力量,趋利避害,促进水利工程对生态的正面影响得以充分彰显,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使未来的水利工程具有双重功能,即不但具有直接功效的供水、防洪、发电、航运工程,而且还应该是有利于河流生态系统健康与稳定的生态工程,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维护河流健康。
3.1搞好流域综合规划,确定合理的开发目标
流域综合规划是规范各种流域开发行为的基本依据,流域开发通常涉及不同的行政区域,不仅要考虑资源开发布局、规模、方式及开发时序等技术经济问题,还要考虑流域和区域的生态保护建设需求。要从维护河流健康出发,认真制定流域长远规划,对大坝在内的水工程进行科学选比,在流域尺度上筛选各种工程建设方案(包括无坝方案),科学合理的布局水工程。并对流域规划实施环境影响战略评价,在项目决策前的规划阶段,就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流域开发目标体系中。明确划定哪些河段为重点保护区,不宜开发,哪些河段适宜合理开发,工程项目的选择、建设和运营都要真正体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其结果应向社会公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并加强水电开发的规范管理,水电开发必须要服从流域总体规划,水电开发未制定流域规划,或规划未获批准的,不得进行水电开发建设,彻底杜绝无立项、无设计、无管理、无验收的“四无”电站。
在规划时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开发目标, 水电资源平均开发率不宜超过70 %~80
%。对于移民和淹没耕地少、生态环境问题少的河流,可适当开发;对于移民和淹没耕地多、生态环境问题大的河流,可以放弃部分河段的开发,在不宜进行水电项目建设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区、生态功能区以及其他需要进行保护的区域内,划定保护河段和保护区域,禁止进行水电工程建设和其他大型工程建设。对严重破坏和影响生态环境、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的水电建设项目,应严格进行评估和审查。
3.2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水利工程的各个环节之中
在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中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要求和强制性、规范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尽快改革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即规定对建议工程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环境补救和社会补偿措施,作为工程审批的基本依据之一,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规定对各种工程方案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比较,筛选出兼具技术经济和生态环境合理性的工程方案。在河道整治工程中,尊重天然河道形态,避免直线和折线型的河道设计。对于河流的裁弯取直工程要充分论证,慎重对待。在河流堤防的规划或改建中,要尽可能展宽堤防间距或采取堤防后退的工程措施,保持适当宽度的河漫滩,为洪水留有一定的空间,增强河流侧向的连通性,为鱼类和两栖动物提供避难所和栖息地。同时,保持河流断面形状的多样性,尊重河流原有的自然断面形态。在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应提出减轻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为植物生长和动物栖息创造条件,提供鱼类产卵条件以及鸟类和水禽栖息地和避难所。在工程的建设阶段,应优先采用生态环境友好的技术措施,河道防护工程的岸坡应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水材料,特别注意采用当地天然材料。工程的后评价阶段,应引入生态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建立工程环境影响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在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行环境管理,对重要规划的实施和重要大坝等工程运行的环境绩效,及时组织环境跟踪评价,发现有明显不良影响的,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新建水库工程要充分论证由于水库建设改变河流生态系统为静水生态系统的利弊得失,通过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管理措施,对于筑坝河流进行生态补偿,尽量避免或减轻大坝对于河流生态系统的胁迫,建设与生态友好的大坝工程。
3.3建立跨学科的技术合作机制和科学的技术支撑体系
水利工程涉及众多学科,包括水利、生态、生物、环境、地理、水文等。因此,应建立跨学科的技术合作机制,实行联合攻关,及时解决技术难题。制定完善水利工程生态影响的评价体系,建立起生态综合及关键要素承载能力的评价方法,制定各类工程对各类生态影响问题的量化评估标准。利用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和自我净化功能,开发与推广生态系统治污技术,开发人工湿地、生物廊道、生态浮岛等经济实用技术。开展已建水库的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与预测,加强库区生物群落调查,重视水库生态系统退化的恢复及富营养化控制问题。研究掌握河流的演化、泥沙的运移、动植物繁衍、气候的改变、移民的安置等规律和途径,通过科技创新,防止和减轻水利工程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3.4尽快制定和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损失成本计算和补偿方法,开展对于河流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并进行量化,以法律的形式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作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立项决策的依据,全面权衡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之间的利弊得失,以避免为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短期行为。在大坝建设方面,应实行“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明确大坝工程业主是负责生态补偿的主体。补偿的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水库和大坝下游局部,应该是针对全流域的。补偿的时间应与大坝寿命一致,费用的核算应以河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总价值作为补偿标准的依据。补偿的方式除采取生态工程措施外,还应制定规章或法规,明确规定水电站应采取生态调度运行方式,有利于河流生物生长繁衍,由此造成的发电量减少的经济损失,也确定为一种补偿方式。应在水电站发电效益中提留一部分资金,用于长期生态补偿和保护。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也可以促使工程项目业主采取更多的生态补偿措施,缓解对于河流生态系统的胁迫,减少服务功能损失的总价值。
3.5实行公众参与和社会舆论监督
工程项目应具有面向社会的透明度,健全公众参与的决策机制,畅通公众或利益相关者表达利益、参与决策的渠道,广泛征求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社会公众参与应贯彻到工程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和评估各个环节。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广泛汲取合理意见,走向公共决策,协调各方利益。同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举报乱建乱占等行为有功者,及时给予奖赏,对肆意开发建设的行为及时进行爆光。
3.6加强河道管理,规范河道治理开发秩序
要严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关。对于跨河、穿河、拦河、穿堤、临河等涉河建设项目,必须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分析,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取水工程还要进行水资源论证。同时,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控制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建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它跨河、拦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缆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有关技术要求,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河岸、水文测量和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或者影响和妨碍这些水工程功能的正常运转,要根据批准的防洪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等报告认真做好相关设计,落实好各项补偿补救措施费用,确保水土不流失、水质不污染。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认真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建项目。对符合河道管理规定的项目依法注册登记。不符合流域防洪规划和其它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过重大险情,失事后将产生严重后果,经论证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建设项目,必须无条件报废。严厉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乱采滥挖行为和污染水资源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3.7加强水资源管理,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污染防治,实行节约用水,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水权制度,保障河流上游水源区的生态用水权配置和河流下游生物区的生态用水权配置,争取利用生态用水权的配置实现对社会经济用水的制约和限制,避免资源浪费和污染危害,重视利用水权分配和水权管理,实现河流生态健康以及对上游水源涵养区的补偿。建立由流域机构统一管理、协调和由市场机制统一配置、调节的取水权与排污权交易体制,以及城市水务管理一体化体制,加强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和调度管理,不断完善防洪抗旱的工程和非工程体系,提高对水资源的时空调控能力,充分利用水利工程的调蓄作用来保护生态,水库调度在满足人的需求的同时,兼顾生态系统的健康性的需求,克服静水、深水对于生物群落的不利影响。通过水库库区生态建设及水生生物的合理结构设计,提高水库水体自净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并进一步完善水功能区规划管理,加强河流生态系统监测,建立生态用水保护机制,科学利用雨洪资源,以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为约束,规范人类活动,调整区域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统筹协调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大力提高用水效率和用水效益。
要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水质监测、超标预警、过量惩罚等水资源保护制度,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征收污水处理费,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效益,加强政府监管,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从源头上根治水污染,保护好水环境。
3.8加强水土保持,保护好生态环境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封育保护,搞好预防监督,防止人为破坏,对生态问题严重的河流流域,采取节水、防污、调水等措施予以修复,涵养水资源;有计划的进行湿地补水,保护湿地。在地下水超采区,采取封井、限采等措施,保护地下水。对于水土流失等生态脆弱地区,注重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禁牧禁柴等措施;在严重水土流失区,修建淤地坝工程,拦蓄泥沙,淤地种粮,发展经济;在牧区搞好牧区水利建设,发展灌溉饲草料地,对天然草原实行禁牧、轮牧、休牧,保护和恢复草原;在水力资源丰富的山区,积极发展小水电,使农民能够解决能源问题,减少对森林的砍伐。建立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水利保障体系,对水系统进行合理的调配,基本保障最小生态环境用水,把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9加强水电开发的规范管理
水电工程是一个清洁能源建设工程,要认真制订进行流域开发规划,
水电开发必须服从流域规划,重视水电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依法审批水电项目,彻底杜绝无序开发,做到先评价后建设;优化工程设计,预防或减少水土流失;妥善处理环境和移民问题,加强工程环境监理,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加强水电建设项目的生态化;规范水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优化水库运行管理,减轻生态影响。
参考文献:
1、汪恕诚:在水利工程生态影响论坛的致辞
2、王晓东:对水利工程生态影响问题的看法
3、赵艳丽 毛国辉:工程水利与生态建设的思考
4、董哲仁: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的胁迫与补偿
5、关业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维护河流健康生命